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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粮食定销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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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9-19
第2版()
专栏:把粮食“三定”政策贯彻到户

做好粮食定销工作
辛起
国务院在八月二十五日发布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对农村粮食统销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就是,在统一安排农村粮食购销的原则下,根据一九五五年春耕前后分配到乡的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数字,结合实际情况,经过核定产量,规定用粮标准,按户计算用粮量,以产量减去用粮量和实缴公粮,一次划分余粮户、自足户、缺粮户。对生产粮食的缺粮户和不生产粮食的农村居民,把必须由国家供应的粮食数量,一次规定下来,由国家发给粮食供应证,然后“凭证、按月、定点、定量”进行供应。对缺粮户的粮食供应量,每年评定一次。有了这些规定,农村中一亿缺粮人口所需粮食的合理供应,将会得到更可靠的保证。
两年来的经验证明,要作好农村粮食统销工作,必须把粮食统购同统销密切结合起来。这就是说,要一次划分余粮缺粮的界限,购销工作统一安排,对有余粮的,进行统购,对缺粮的,进行统销,并且在春耕以前把全年的统销数字核定下来。今年三、四月间某些地区农村粮食供应曾经一度紧张,其原因之一,就是粮食购销工作没有密切结合,缺粮的人怀疑国家是否保证供应粮食,因而情绪不安定;那些不缺粮甚至有余粮的人,也说“缺粮”,以致许多不该供应的人得到了供应,该少供应的人供应得多了,而有些真正缺粮的人却没有得到及时的供应。实行粮食定销以后,就可以避免这些缺点,国家对真正缺粮的农民保证合理供应。
为什么对农村缺粮户的定销数字要一年一评呢?这是因为在党和人民政府奖励农业生产的政策指导下,在国家兴修水利、农业贷款等多方面的扶持下,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农民的粮食产量将会逐年提高,许多缺粮户将由粮食不足转而达到自给自足以至有余。一年之后,就会有若干生产粮食的缺粮户不需要国家供应,甚至有些缺粮户还可能出卖部分余粮。所以一年评定一次定销数字,是完全合理的。
大家已经知道,国家今年确定的粮食统购计划数字比上两年都有减少,而且这个数字三年不变。这是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的一项重大措施。要把这个减少了的统购数字稳定下来,就必须严格控制粮食销量。如果粮食销量不严格控制,突破了国家的计划,结果必然增加向农民统购的数字。这样做,那就会使增产不增购、统购数字三年不变的政策受到破坏。显然,这种情况对国家和农民都是非常有害的。因此,除在市镇实行粮食定量供应,严格压缩不合理的销量以外,在农村也必须实行粮食定销。为了做好农村粮食定销,就须要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充分发动群众进行评议,以便正确地核定缺粮户的供应量,把一年需要供应给缺粮户的粮食数量核定下来,以保证国家销售计划不被突破,从而保证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执行。
为了划清余粮缺粮的界限,正确地核定对缺粮户的供应数量,就必须根据农民的生产情况和生活条件,合理地规定各类缺粮农户的用粮标准。首先,要规定出种子的用粮标准。在同一个地区的生产粮食的农民所用种子数量是相同的,因此,不论余粮户或缺粮户留用的种子数量,都应根据实际需要规定,以保证发展粮食生产的需要。其次,口粮、饲料的用粮标准,必须根据各种缺粮户不同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一般粮产区的缺粮户,由于生活条件一般低于当地余粮户,他们的口粮和饲料用粮标准就自然低于当地余粮户。对于按照国家计划种植技术作物的缺粮户,办法中规定,他们的口粮、饲料用粮标准,“应不低于当地余粮户的用粮标准”,以便鼓励种植技术作物的农民积极生产工业原料,以保证国家工业生产的需要,这是合理的。灾区缺粮户口粮、饲料用粮标准,办法中规定“应低于当地正常年景缺粮户的用粮标准”。因为农民在遭受了灾害之后,实际生活条件必然不如正常年景时候的生活条件,因此,规定他们的口粮、饲料用粮标准低于正常年景下缺粮户的标准,也是符合灾区实际情况的。对农村的非农业人口口粮、饲料用粮标准,办法中规定“一般不应超过当地余粮户的用粮标准”。所谓农村的非农业人口,一般是农村里的手工业者、医生、小学教师、小商小贩等。这些人的劳动都是直接为农民服务的,同时他们之中的一部分人的生活条件也比较高些,因此对这些人口的口粮和饲料用粮标准适当地定得高一点,但是不使他们的用粮标准超过当地余粮户的标准,这也是正确的。
缺粮户的定销数字确定以后,所有缺粮农民都应当用服从国家计划和节约粮食的精神来购买粮食。首先,缺粮户应该服从国家供应粮食品种的计划。办法中规定,“供应缺粮户的粮食品种,可以根据国家在当地有什么供应什么的原则进行供应,并可供应部分薯类。但国家粮食机关应尽力组织调剂,适当照顾群众需要。”这项规定既照顾了国家的可能,也照顾了缺粮人民的需要。大家应该认识,我国地区广大,南方和北方的粮食作物成熟季节和人民用粮习惯都不一样,国家虽然要尽最大可能来组织粮食品种的调剂,但还不可能在任何季节都能满足城乡消费者对粮食品种的需要。因此,缺粮户应该体谅国家的困难,自觉地改变某些生活习惯,国家供应什么粮食就吃什么粮食。
按照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对缺粮户的粮食供应,在时间上要作合理的安排。就是说,国家粮食机关今后将根据什么时候缺粮什么时候供应的原则,分别确定对缺粮户开始供应的时间,并作出分月供应的计划。这样做,是非常必要的。两年来的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不定出分月供应计划,有些人可能在“先吃国家的,后吃自己的”思想支配下,在一个年度开始的头几个月,向国家大量购买粮食,使国家的农村粮食销量计划指标大量消耗,等到青黄不接,真正缺粮的时候,供应的粮食反而少了,以致形成紧张现象,过多地消耗国家的库存周转粮。根据缺粮户实际缺粮情况定出分月供应计划以后,一方面国家粮食机关要有计划地组织供应,保证满足缺粮户的合理需要;另方面缺粮户也要先吃自己的粮,后吃国家的粮,并多想办法节约粮食,以保证粮食分月供应计划不被突破。这样,农村粮食统销工作就有了稳定的秩序了。对缺粮农民来说,可以及时地得到供应,也不致为购买粮食而耽误时间。对国家来说,由于有了准确的分月供应计划,国家粮食机关就可以有计划地组织粮食调运工作,避免迂回运输、相向运输等浪费,以节约运输费用,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
既然实行粮食定销以后,农村缺粮户的合理供应都有了可靠的保证了,从事农业生产的各种缺粮户应该更积极地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种植粮食的缺粮户应该勤劳耕作,争取生产更多的粮食,争取在不久的将来由缺粮户变成自足户或余粮户。种植技术作物的缺粮户,应该按照国家计划努力增加技术作物的产量,把更多更好的棉花、麻、茶、糖料、油料等工业原料和特产品卖给国家,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伟大事业。这就是当前农村缺粮户的光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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