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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正确贯彻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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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9-19
第2版()
专栏:把粮食“三定”政策贯彻到户

必须正确贯彻政策
中共广东省粤北区委员会书记 张根生
粤北区的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工作,自六月中旬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展开,到夏收前止,全区一千九百五十九个乡(少数民族乡在外)除三十个乡工作进度较慢外,都已将产、购、销任务评定到户,并在四百零五个乡进行了复查。在“三定”工作中,大多数地区基本上能执行政策,使粮食工作向着制度化前进了一大步。据九个县三百一十八个乡的统计,定购数比一九五四年减少了百分之二十多;定销数比一九五四年减少了百分之三十七点五。大部分地区平均每人一年留粮达四百五十斤至五百斤,曲江、仁化等县可达到五百五十斤。平均每个农民留粮都比去年增加了五、六十斤谷。“三定”又大大推动了当前生产,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阳山县第二区在“三定”中超额完成了抢种一万九千亩甘薯的任务,并开了荒地四千多亩;英德县在“三定”工作的同时,开展了积肥运动,全县共积肥四百万担;从今年夏种到八月十五日,粤北全区基本上完成了插秧。这些都为农业合作化的大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但是,由于“三定”是一项新的工作,工作人员和群众都还缺乏经验,开始时对方针、政策的领会不够深刻、明确,因而对“三定”工作的成绩还不能估计过高。根据检查各地执行政策情况结果及最近各县扩大干部会议所暴露的情况来看,“三定”工作中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最主要的是购销数字的分配不尽合理,特别是户和户之间有偏轻偏重的现象。阳山是“三定”工作做得较好的县,但“三定”真正做得较好,百分之九十的群众满意的乡,不过占该县总乡数四分之一,仍有百分之二、三十的群众有意见的乡占该县总乡数二分之一,遗留问题很多的乡则占四分之一。从已经复查的乡来看,粮食购销数字须进行调整的户大体占总户数的百分之二十左右。如清远县三嘉乡共四百七十二户,经复查,调高定购任务的三十五户,调低定购任务的六十二户;调高定销任务的十二户,调低定销任务的八户:调整户数占该乡总户数的百分之二十四点七八。南雄县已经过了“三定”复查,但在夏征夏购中又查出还有百分之五的户购销数字不够合理,因此再次予以复查调整。其次,还有许多地区在定销时没有做好分月计划供应工作。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情况呢?这首先是因为某些工作人员对“三定”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片面任务观点和重购轻销思想。有的工作人员单纯以产量计购,而定产又很不合理(全乡以一、二个增产率推算);也有的工作人员为了完成任务盲目提高产量;新丰县有个别工作人员还错误地提出“产量服从任务”的原则,没有注意参考去年购销的实际情况,或者只照去年购销数(去年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平均分配今年的购销数字;有的工作人员在公布任务后没有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以致有些生产条件较好的农户(主要是中农)应该出售的余粮没有售足,而生产条件较差的农户(贫农和孤寡老弱困难户)出售的粮食则超过了余粮的界限。由于“三定”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缺点,生产和互助合作运动受到一定的影响。乐昌县沙州乡副乡长陈来娇领导的互助组十三户中曾有九户闹退组,就是因为购销数字分配得不合理所引起的。其次,由于有些地区的工作人员单纯从数字上进行调整分配任务,忽视了深入地广泛地进行宣传教育工作,以致在“三定”之后,有些农民服从国家计划的思想仍未很好确立,有些农民对“三定”政策的认识仍很不够,不知道自己所承担的任务是怎样计算出来的,有些农民甚至还抱着“少卖多留”的错误思想。
上述情况在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充分说明了“三定”到户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认识,彻底做好“三定”工作,实现粮食统购统销的制度化,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不可缺少的一环;因此这一工作必须作为农村的一项基本建设来看待,百分之百地把它做好。如果只图省事,简单粗糙,对存在的严重问题不加解决,那就会破坏既得的成果,使“三定”工作功亏一篑。为此,粤北区党委决定在八月中旬到九月中旬,以一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切实做好“三定”复查工作,同时完成夏征夏购任务。
根据已有的经验,做好“三定”复查,必须抓住如下几个环节:
一、整顿工作人员的思想,端正他们的作风,使他们进一步明确政策、作法,提高工作积极性,打消对“三定”复查的各种思想障碍。粤北区各县在八月十五日左右召开了扩大干部会议,对参加
“三定”工作的一万个工作人员(包括乡的主要工作人员)进行了思想作风的整顿。从反映出的情况看来,绝大部分工作人员是积极热情的,他们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毫不厌倦地努力工作。但也确有一些人对待这一光荣任务,不是抱着热情的态度,而是错误地认为农村工作太辛苦,留恋城市生活,听到要进行“三定”复查,思想抵触很大。他们制造一些荒谬的论调,如“复查是找麻烦”,
“查不查都差不多了”,“上面调我来搞‘三定’的,不是来搞复查的”等,来替自己的错误思想作掩饰。特别是,有一些抽调下乡搞“三定”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天天数着归期,埋怨组织为什么还不快些结束工作,甚至有的偷偷跑回城市。这些都是卑鄙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表现,必须切实纠正。各县在扩大干部会上,对于上述思想已进行批判,很多工作人员经过了检查批判,认识了这些错误思想的危害性。当前主要问题是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将彻底搞好“三定”复查的决心巩固下来。其次,有些工作人员盲目自满,对“三定”成绩估计过高,认为复查不复查都可以了;有些工作人员则害怕困难,不愿到后进乡(复查重点)工作,不敢发动群众暴露问题,企图草草走过场,或盲目减少定购任务。我们对这些错误的思想也都要给以严格批判,并不断用实际材料,来对有这种盲目自满情绪的人进行教育,以保证贯彻政策,彻底做好“三定”复查工作。
二、“三定”复查工作的中心要求是坚决地、百分之百地贯彻政策。必须把政策和任务统一起来,按照政策完成任务。因此,那种单纯为了完成任务,因而盲目提高农民的田亩产量,压低农民的口粮留量等做法是错误的;这样不仅不能算是真正完成任务,而且是违反了政策。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的规定及全区前段“三定”工作情况,目前“三定”复查中应着重检查和贯彻“只购余粮,不购口粮”“杜绝浪费,保证合理供应”、“受灾减免”等政策贯彻的情况以及夏秋购粮比例的确定等情况。为使政策得到正确贯彻,必须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整购销数字,防止粗糙草率。原来定产很不合理而又只是单纯按产量来简单分配统购任务的地区,复查时首先要正确评定产量,一般可在夏收前所定产量的基础上,调整偏高偏低部分,来核定各户常年产量;对孤、寡、老、弱等缺乏劳动力经营不好的农户要予以照顾。同时并要切实掌握去年购销宽紧的实际情况,掌握人口、粮田等变动情况,进行调整。原来主要是按去年的购销基础参照评产数字来分配任务的地区,应在集中力量着重调整任务偏轻的户和偏重的户;如原来完全没有评定常年产量或评得很不合理的地区,也应正确予以评定,以作为调整购销数字的依据;原来任务分配合理的,就不要再加变动。要正确贯彻政策,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将各项政策向农民深入宣传解释,调整任务时要多征求群众意见,由评议委员会根据群众意见和分配原则提出调整方案,再经群众讨论通过,并反复进行检查。
三、继续反对工作人员中存在的重购轻销思想,切实做好定销工作。今年统购任务比过去两年都减少了很多。既然购粮数字减少了,严格控制粮食销售量,实行合理的供应,就成为极其重要的工作,否则,就会影响城乡人民的合理供应,并造成市场物价波动。因此,任何认为粮食统购完成,就可松一口气,统销马虎一点不要紧的思想,都是极其错误的。在目前农村的定销方面的复查工作中,除合理地调整某些户偏紧偏松的供应计划外,主要是做好分月供应工作,动员农民先吃自己留的粮,后吃国家供应的粮,提倡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特别要教育农民即使是在收获季节,也要精打细算,按计划消费粮食,这样到明年青黄不接时,粮食供应才有保证。对受灾地区的粮食供应工作也要认真做好,应该增加供应指标的必须增加,以保证灾区生产的恢复。此外,对小城镇的粮食定量供应工作,必须抽出专人领导,贯彻施行;猪的饲料供应,必须迅速搞好,以鼓励农民发展生猪生产。
(原载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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