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我国成为最大受援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15
第10版(卫生·环境·人口)
专栏:履行国际公约携手保护地球

  我国成为最大受援国
刘国正
我国于1994年5月正式加入GEF(在GEF试运行期间是其成员国),既是GEF的捐款国,也是GEF的受援国。为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有关公约,我国与GEF进行了密切合作。截止到2002年6月底,我国已取得GEF的赠款承诺3亿多美元,在受援国中位居第一。
  在GEF试运行期,我国共争取到6个GEF项目,利用GEF资金5461万美元。至今我国已完成和正在实施或准备中的项目达到55个,其中14个为全球或区域项目。我国所获批的GEF项目涉及范围广泛,包括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节能、可再生能源、国际水域保护、土地退化防治以及相关机构能力建设等多个领域。就国内项目的GEF资金额而言,气候变化方面的项目约占72%,生物多样性项目约占14%,国际水域项目约占12%。
  在我国,由财政部为对外窗口单位,负责对国内GEF事务及所援助的项目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作为财政部的技术支持单位,协助财政部管理中国的GEF事务。为加强我国GEF工作的协调管理能力,服务于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履行国际公约,2000年下半年,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筹建了中国GEF工作秘书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