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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强化监督检查对林业工程实行全程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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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16
第11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强化监督检查
对林业工程实行全程监督
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林业局纪检组组长杨继平
国家批准实施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防沙治沙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及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竹林基地建设工程等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既是国家工程,又是社会工程,覆盖了全国97%以上的市、县、区,国家计划在10年内投入几千亿元资金。在预防六大工程中的职务犯罪工作中,我们突出抓好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提出贯彻六大林业工程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的总要求——“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二是根据六大工程建设的需要,成立了六个工程管理办公室。分别负责对各工程实施管理,并明确界定了各工程管理办公室与机关有关司局的职能,成立了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资金稽查办公室、森林资源督查办公室、造林质量举报中心等,负责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稽查、森林资源督查、造林质量检查,对六大工程实施实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和管理。三是健全制度。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制定了《关于违反森林资源管理规定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责任追究制度》和《关于破坏森林资源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的规定》等制度;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制定了《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在造林工程质量管理方面,颁布了《造林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从1999年6月至今,先后组织22批共80多个稽查、核查和专项检查组,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及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了不间断的稽查和检查。对一些单位存在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批评和严厉处罚,并督促其认真整改。(附图片)
杨继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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