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阅读
  • 0回复

顾昂然在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举办的系列报告会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18
第4版(要闻)
专栏:迎接十六大喜看新成就

顾昂然在中宣部等五部委联合举办的系列报告会上指出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就
本报北京10月17日讯记者王比学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顾昂然今天在中宣部、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联合举办的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系列报告会上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与时俱进,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取得新的显著成就。
他说,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力。13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125件法律,对56件法律进行了修改,通过了7件法律解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监督权方面不断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进行了50多次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40多个专题的工作报告;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我国选举制度不断完善,人民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他指出,我国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正式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现在,全国已建立了69万多个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对各项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在法律的范围内制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实行村务公开,进行民主评议,自己的事情自己进行管理,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政治热情,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权利,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我国现在9万多个居民委员会,对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
顾昂然说,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93年和1999年两次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邓小平理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相继写入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现在,我国已经有现行法律200多件,国务院制定通过的现行行政法规600多件,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8000多件。从总体上看,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经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顾昂然最后说,13年来,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推进,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取得新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3个在全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3个普法教育的五年规划,深入进行了以宪法、基本法律和社会主义市场法律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宣传教育。江泽民同志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身体力行,带头学习法律,中央政治局先后举办了12次法制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建立了法制讲座制度,近5年来举办了28次法制讲座。有8亿多人民群众接受了普法宣传教育。普法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今天的报告会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臧献甫主持。在京党政军机关和中央金融、企业系统司局级干部7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