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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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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18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做好新时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论述
张左己
江泽民同志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针对不同时期就业和再就业的形势和特点,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是今年9月在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全面分析了我国当前面临的就业形势,深刻指出了做好再就业工作对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的极端重要性,明确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政策,是做好新时期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
充分认识就业问题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江泽民同志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这一重要论断,对就业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作出了深入浅出的科学概括。就业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当今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很重视就业。我国有12亿多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复杂,扩大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措施,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准确把握就业的主要矛盾,增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江
泽民同志在讲话中精辟阐述了就业面临的主要矛盾,指出:“我国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当前,主要表现在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和就业结构性矛盾同时并存,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相互交织。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而且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矛盾的基本特征和矛盾的焦点,是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贡献,为我们正确把握就业形势和制定就业政策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我们要科学地运用江泽民同志关于就业矛盾问题的理论和方法,全面准确地分析就业形势,既充分认识再就业工作的紧迫性,又清醒地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既要立足当前,明确工作重点,围绕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集中人力、财力和物力,打好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把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制定中长期的规划和政策,不断适应就业形势的变化,与时俱进地做好工作,始终把握住工作的主动权牞打好持久战。
正确处理就业方面的五大关系,围绕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统筹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江泽民同志指出,做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必须正确处理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系。这一重要论述,是对我国就业工作基本经验的科学总结,提出了如何在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中,顺应大势,因势利导,趋利避害,解决就业问题的正确方针,标志着对就业工作规律性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于就业问题的理论创新。
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的这一重要指示精神,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保就业局势的长期基本稳定。二是坚持三个同时,不断增强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在提高产业科技含量的同时重视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的同时加快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的同时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三是坚持统筹规划,使深化改革与扩大就业协调推进,继续全面贯彻执行中央确定的方针。四是坚持城乡统筹就业方针,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在重点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同时,要继续统筹兼顾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五是坚持巩固两个确保,为扩大就业提供保障。
善于集中力量搞好当务之急,重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
江泽民同志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开展工作时,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善于集中力量搞好当务之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就是当前党和国家工作中一项重大而紧迫的当务之急。”我们要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同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一道,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做好再就业工作。
第一,多渠道开辟就业门路。主要面向六个领域:一是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二是调整所有制结构,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个体、私营、外商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所有制经济;三是调整企业结构,发展有市场需求的中小企业;四是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优势,积极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企业;五是适应企业用工需求和就业方式变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实现就业;六是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对内鼓励跨地区劳务协作,对外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开拓国际劳务市场。
第二,完善和落实促进再就业的扶持政策。主要着力于四个方面:一是通过实行税费减免和小额贷款政策,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
二是通过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鼓励服务型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三是通过实行再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对从事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实行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四是通过实行免征所得税政策,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第三,改进就业服务,加强再就业培训。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落实免费职业介绍和免费再就业培训。加快劳动力市场信息化建设,为下岗失业人员及时准确地提供就业信息。大力加强再就业培训,形成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
第四,加强对就业的宏观调控。要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作为国家和各地区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乎全局,意义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入到位,措施保证到位,努力开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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