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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南洛河治理工程引入新机制 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租赁拍卖 投资收回滚动用于土地整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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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8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庄浪县南洛河治理工程引入新机制
  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实行租赁拍卖 投资收回滚动用于土地整理
  编者按:当前正是农田水利建设的好时机。搞好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防灾抗灾能力、保证农业稳定发展的基础。庄浪县在南洛河治理工程中创造的经验说明,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要在国家扶持的同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投入的积极性,鼓励农户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
  本报讯记者 周泓洋报道:以建成“中国梯田化模范县”而闻名的甘肃省庄浪县,又迈开了向河滩要耕地、变滩涂为良田的步伐。他们动员南洛河沿岸三个乡镇的1.5万劳力,在全长37公里的河岸线上,开始了治河增地、整理土地的又一个征山治水工程,在解决人地矛盾、治理生态环境上作出了新的探索。
  地处六盘山西麓的庄浪县由于人多地少、粮树争地,全县植被稀少,生态环境恶劣,水土流失面积占总土地面积的92%。面对严酷的自然条件,多年来,庄浪县一直把土地整理、再造山川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动员全县群众整理耕地、兴修梯田。1998年实现梯田化后,庄浪县又盯住了1万亩闲置、沙化的河滩。当年,洛河沿岸9乡镇、18万群众投工投劳,对98公里的洛河筑堤治理,先后投资1900多万元,在上游建成蓄水量577万立方米的竹林寺水库,沿岸建成河堤37公里。
  河堤的建成,使土地整理成为必然。县委、县政府抓住机遇,成立了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专门搞土地整理后的管理与开发。1999年,县土地局、县水利局与南洛河沿岸3乡镇、18村群众投资投劳,实施了南洛河水毁耕地田、林、路、渠试点整理工程,共累计完成投资132万元,整理新增耕地420亩。对180亩新增国有土地,由县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采用租赁的方式向经营者出租使用权,用收回的承租费归还水利局投资,然后作为国有资本流动,用于土地整理。2000年,甘肃省国土厅投资50万元予以扶持,庄浪县政府因势利导,对37公里河堤内的土地进行规划设计、对南洛河1.54万亩水毁耕地综合治理。这些河道滩涂整理后,可新增水浇地万余亩。
  为了从土地整理项目建设之初就解决开发问题,庄浪县政府制定出台了洛河治理开发优惠政策,按照“谁建谁管谁受益”的思路,对整理成的耕地进行统一规划,招标开发。对整理出的国有土地由县土地储备中心统管,采取招标、租赁、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办法,边开发边收益。收回的国有投资,滚动用于葫芦河、庄浪河、北洛河及洛河整体上的土地整理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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