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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特困群众打得起官司 天津法院去年缓减免诉讼费470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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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8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保障特困群众打得起官司
天津法院去年缓减免诉讼费470万元
  本报讯 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向群众实施司法救助,保障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2001年,全市各级法院共为涉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特困企业、残疾人、孤寡老人、未成年人儿童等1282件一审、二审以及审判监督案件的当事人,依法实施减、免、缓交诉讼费用共计470余万元,实施司法救助的案件占全年受理案件总数的近10%。
  在组织实施司法救助的过程中,天津市各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一整套有效举措,如对此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帮助他们及时实现权益;同时还从精神上予以安慰,而且从物质上予以救助。
  天津高院还专门制定了对老年人实施司法救助的措施。对行动上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就地审理,方便老年人诉讼;对侵占老年人住房、擅自改变老年人所有的房屋产权性质,以及变更老年人为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关系等民事案件实行优先审理;对于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行为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等。2001年,全市法院共为涉及孤寡老人的72件案件提供了司法救助。
  一年来,各级法院还为未成年人、聋哑人等500多件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收到良好效果。(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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