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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重视更要落实——对鄂州市一农民信访件的追踪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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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24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既要重视更要落实
——对鄂州市一农民信访件的追踪调查
本报记者傅丁根
今年1月7日,湖北省鄂州市汀祖镇农民於祥亮给本报来信,反映其1996年与鄂城永发物资公司发生的一起买卖纠纷案,法院判决早已生效,却长期得不到执行。1月21日,本报群众工作部将於祥亮的来信转给鄂州市委,请他们“对来信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于2月28日前回复本报”。
  鄂州市信访局先后在2月25日和3月10日两次函复本报,并称:於祥亮买卖纠纷案“执行终结”。然而,5月21日,於祥亮第二次给本报来信,反映法院的判决并没有得到执行。
  两种说法必有一假。究竟真实情况如何?记者赴鄂州市进行了追踪调查。
  一
  据了解,1994年7月31日,於祥亮和鄂州市鄂城永发物资公司签订协议,於祥亮出卖岳石洪个体选矿厂全部成套机电设备及物资给永发物资公司。因永发物资公司未依约支付款项,双方发生纠纷。1996年10月,永发物资公司向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於祥亮交付选矿厂的财产所有权及经营权。鄂城区法院经过审理,于同年12月16日作出判决,确定了两项履行内容:岳石洪选矿厂归永发物资公司所有;永发物资公司向於祥亮支付购厂款及其他款项共计人民币13.6万元。当事双方对法院判决均未提起上诉。
  判决生效后,永发物资公司向鄂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书确定的第一项内容。经鄂城区法院汀祖法庭执行,岳石洪选矿厂及机电设备全部执行给永发物资公司。永发物资公司后来将所执行的财产进行了变卖,而应支付给於祥亮的购厂款及其他款项却分文没有履行。
  於祥亮也向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并交纳了2000元执行费。但法院却置之不理。
  二
  收到本报转函及於祥亮的来信,鄂州市委高度重视。1月28日,市委书记马荣华作出批示,要求信访局会同鄂城区委协调处理,并将结果函复本报。鄂州市委督办检查室、鄂州市信访局、鄂城区委等进行了调查和督办。
  2月25日,鄂州市信访局给本报回复:据查,於祥亮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永发物资公司现已歇业,它的开办单位是汀祖镇企管会,而汀祖镇企管会是汀祖镇政府的下设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遂变更汀祖镇政府为被执行人,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鄂城区法院已于2月5日作出民事裁定书,限令汀祖镇政府依照判决书的规定,10日内给付於祥亮13.6万元人民币。
  虽然法院变更了执行主体,采取了积极执行措施,但没有执行结果。3月1日,市委书记马荣华再次作出批示:请进一步抓紧落实并及时回复。3月4日,鄂州市信访局致函鄂城区委,要求其督促鄂城区法院抓紧执行此案,并将结果在3月10日前函告市信访局。
  鄂城区法院采取了进一步执行措施:3月5日,向汀祖镇政府发出执行通知书;3月7日,作出裁定:查封、扣划被执行人汀祖镇政府账户存款13.6万元及逾期利息。同日,鄂城区法院向汀祖镇农村信用社发出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并收到该信用社已冻结汀祖镇政府某账户18万元存款的回执。
  3月8日,鄂城区信访办将法院上述执行措施函告鄂州市信访局。3月10日,鄂州市信访局函告市委并抄报本报:於祥亮买卖纠纷案执行终结。
  三
  有了措施,并不等于有了结果。於祥亮买卖纠纷案并没有执行终结。鄂城区法院没有及时将已冻结的存款划拨给於祥亮,於祥亮仍然没有得到一分钱。等到法院执行人员3月27日到信用社划拨时,已冻结18万元的账户上只剩下878元了。执行人员对记者说,存款显然被非法转移了。
  鄂城区法院当即向汀祖镇信用社下达处罚决定书,罚款3万元。汀祖镇信用社向鄂州市中级法院提出复议。4月12日,鄂州市中级法院作出复议决定书,认为汀祖镇政府没有在信用社存款18万,决定撤消鄂城区法院的处罚决定书。
  执行人员不解:鄂州市中级法院为何不顾汀祖镇信用社开出的冻结存款回执,认为汀祖镇政府没有在信用社存款18万,而撤消鄂城区法院的处罚决定呢?
  四
  9月13日,记者来到鄂州市信访局。说明来意后,接受采访的两位副局长和一位督办科科长颇感惊讶。在向法院有关负责人了解后,证实於祥亮第二次反映的情况属实。
  据了解,鄂州市信访局之所以将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向本报回复已经“执行终结”,一是急于向市委领导上报情况,二是在得到有关鄂城区法院采取措施,冻结汀祖镇政府18万元存款的情况时,认为已经板上钉钉了,没想到会出现存款非法转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后有关部门和人员也没有向信访局报告。
  鄂州市信访局给本报有关於祥亮买卖纠纷案执行终结的回复,实际上成了虚假回复。这一回复给本报和鄂州市委领导一个“问题已经解决”的失实信息。
  鄂州市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王副秘书长对记者说,对於祥亮的信访问题,市委、区委是重视的。鄂州市信访局前期工作是有力的,给人民日报回复的结果不真实,事出有因,不能把板子全打在信访部门身上。但是,信访部门也应从中吸取教训,没有结果不要急于回复。王副秘书长表示,鄂州市委、市政府将协调市、区法院,尽快解决於祥亮的信访问题,直至妥善解决为止。
  於祥亮信访案,虽然鄂州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也作了许多工作,但是最终仍然未把能够办好的事情办好。希望有关部门以对群众负责的精神,认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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