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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包机贸易结算和外汇核销纳入正规渠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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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26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
包机贸易结算和外汇核销纳入正规渠道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记者杜海涛报道:为完善外汇管理,规范和引导包租货运飞机方式对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出口货物的贸易活动,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实施了《关于包机贸易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通过疏堵并举,将包机贸易结算和外汇核销纳入正规渠道。
  据介绍,“包机贸易”目前已成为我国对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出口的一种重要形式,出口商品主要包括服装、鞋帽、小家电等轻工产品。为进一步完善“包机贸易”过程中的外汇管理,《通知》规范了“包机贸易”的外汇核销政策,要求从事“包机贸易”出口必须由具有出口经营权的单位向外汇局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按规定办理出口报关等手续。外汇管理部门对“包机贸易”出口实行便利的出口收汇核销办法。一方面,针对不同的结算方式,规定了相应的核销措施,鼓励出口创汇;另一方面,针对“包机贸易”中出口单位和收款主体往往不是同一单位,无法按现行管理政策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这一情况,允许“包机贸易”流程中所有主体收取的货款均可用于出口单位办理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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