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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业向产业化经营转变——唐山市农业龙型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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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26
第5版(理论)
专栏:

  推动农业向产业化经营转变
  ——唐山市农业龙型经济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姬振海
  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转变,是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唐山市从实际出发,做大做强农业龙型经济,促进了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走出了一条以专业化促进区域经济特色化、以产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之路。
  大力发展龙型经济,促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产品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后,出现了农民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在农业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遇到了千家万户分散的小生产如何适应千变万化的大市场的问题。面对农业发展出现的新问题,唐山市大力发展不同形式的龙头组织,按照市场经济要求,集聚生产要素,实现专业化经营、规模化生产,加快分户经营的小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并轨,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目前,通过发展加工企业、中介组织、市场和贸易组织,带动农业特色主导产业不断壮大,全市已初步形成乳业、瘦肉型猪、果菜、水产品、板栗和花生六大龙型经济。
  发展龙型经济,能够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实现由产品农业向商品农业的根本性转变。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但由于农户处于分散状态,从事小规模生产,造成市场开拓难、经济收益低。唐山市的实践表明,发展龙型经济,通过种植业生产基地,把独立经营的农户纳入统一规划、区域布局之中,使分散的生产经营形成系列化的产业链条和产业群体,通过组织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可以有效地把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衔接起来,既解决了家庭经营与市场风险的矛盾,又提高了集约化水平。
  发展龙型经济,能够用现代化的物质技术装备农业,把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发展落实到千家万户,实现农业现代化。发展龙型经济,有助于在加工、储藏、销售等环节广泛运用机械技术,实现生产手段现代化。同时,在龙头组织的辐射带动下,随着农户专业化生产程度的提高和经营规模的扩大,也有助于广泛运用现代科技,使农业生产由顺应自然变为利用和主动改造自然,成为工厂化的农业。
  发展龙型经济,能够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和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加快农村城镇化的步伐。首先,发展龙型经济,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可以推动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经济优势和良性经济结构的形成,建立起高效农业体系。其次,发展龙型经济,能够在不增加城镇就业压力的情况下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缩小城乡差距。第三,通过发展龙型经济,把贸、工、农连为一体,可以形成对农业利益的补偿机制,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实力的增强。
  发展龙型经济必须抓住重点,打牢基础,确保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把龙头组织作为龙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来抓。龙头组织具有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配套服务的综合功能,其经济实力和牵动能力决定着龙型经济发展的规模和成效。龙头强,产业兴;龙头弱,产业衰。因此,应把龙头组织作为龙型经济发展的突破口来抓,以加工型企业、流通型企业、专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为途径,国有企业、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多种力量共同参与为依托,大中小并举、改扩建结合,形成群龙带动的局面。
  把生产基地作为龙型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来抓。生产基地是龙型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生产基地,龙型经济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应坚持“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企业化管理、合同化销售”的思路,遵循“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群众自愿、启发自觉”的工作方针,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农业生产基地建设。
  把健全运行机制作为龙型经济稳定发展的关键来抓。合同约束机制、利益引导机制、风险补偿机制、股份合作制等是龙型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基地与龙头、生产与销售、农户与服务之间的各项经济活动,必须有合同作保障;龙头组织与农户之间,必须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真正建立起“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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