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阅读
  • 0回复

这笔培训费该怎么赔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8
第12版(企业界)
专栏:职工热线

  这笔培训费该怎么赔
  编辑同志:我是一家中美合资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签订了8年的劳动合同。工作4年后,企业派我到国外培训半年,由企业支付培训费用3万元。培训期满后我又回到企业工作1年多,因为一些原因想离开企业,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认为我应赔偿全额培训费,我觉得这一要求不太合理,特请教。
  江苏 刘欣
刘欣同志:
对你提出的疑问,我们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据介绍,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时涉及培训费用的处理方式:一是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二是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则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1)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递减支付;(2)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3)没有约定合同期,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4)双方对递减计算支付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是如果劳动合同期满,职工要终止合同,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
  四是如果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索赔。
  因此,你所在的合资企业要求你全额赔偿培训费是没有依据的。计算赔偿时,应考虑你在企业已工作5年的事实,在按合同期等分出培训费后,将你已工作的年限进行递减,以确定你应支付企业的培训费用。
  ——编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