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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兰阶同志逝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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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27
第4版(要闻)
专栏:

何兰阶同志逝世
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何兰阶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2年10月15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3岁。
何兰阶逝世后,胡锦涛、罗干、曾庆红、刘华清、肖扬、韩杼滨、任建新、罗豪才和郑天翔、洪学智等同志以不同方式对其逝世表示哀悼,对其家属表示慰问。
何兰阶1910年生于湖北麻城。1927年参加农民协会,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至1937年,历任红四方面军红一师警卫连排长,营宣传队长、团政治处技术书记,八十八师政治部秘书长,三十军政治部秘书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期间,他历任总政治部保卫部审讯执行科科长,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军法处处长。解放战争期间,他历任联防军派往东北干部团政治处主任、冀东军区独立第十旅政治部主任,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兼组织部长、政治部主任兼唐山警备司令部副政委,二〇一师政治委员。新中国成立后,他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纪检员,最高人民法院华北分院院长、党组书记,华北行政委员会分党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1964年当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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