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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债权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中铁公司发挥行政效能监察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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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28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规范债权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中铁公司发挥行政效能监察作用
本报讯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独特作用,今年以来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的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从而盘活了资产,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确保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是以从事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特大型施工企业,由于建筑市场存在的某些不规范行为以及所属一些企业自身在债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原因,造成大量工程款被拖欠。截至2001年底,全公司外欠工程款已高达87.31亿元。从今年3月份起,公司集中时间和力量开展了以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为重点的专项效能监察工作。他们在“四查四清”(查合同协议,项目清;查有关资料,债权清;查账务账目,款额清;查债权形成原因,责任清)的基础上,明晰和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并对500万元以上的应收工程款和100万元以上的其它应收款分别建立了债权项目档案、债权基础数据库和债权管理台账,对所属单位的债权实行统一监控、动态管理,在全公司实行清欠催收月报制度和重要情况、重大问题报告制度,把债权管理和清欠工作纳入了规范化轨道。
  他们还坚持清理清欠与整章建制相结合,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并严肃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他们本着“谁经办谁负责,谁形成的债权谁清收”的原则,建立清欠责任制,对债权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别采取签订“清欠责任书”、下发“催收通知书”、“效能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把督促清收落在实处。目前全公司已收回各类外欠应收账款43.31亿元,占应收外欠账款总额的49.61%。(何梦通常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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