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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大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综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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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28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大力推进监管方式改革综述
重远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必须适应新的形势。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也正发生着历史性变革。
  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正从过去的主要监管集贸市场、个体户向监管社会主义统一市场转变;从过去的主要监管单纯的国内市场向全面监管日益国际化的市场转变;从过去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监管市场行为向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相结合监管市场行为转变。
  为了适应新时期市场监管执法任务的要求,彻底转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市场的方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维护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的观念;在市场监管执法的对象上,要从有形市场的具体事务管理转向全面实施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退出、竞争、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在监管执法的方式方法上,要从传统的静态事后管理,转向现代化的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系统化管理;在内部职能分工和机构设置上,要逐步弱化从所有制和条线出发的监管工作思路,从单一的相互独立的条线管理转向以市场主体行为为基础、综合运用各项职能的全方位监管。这一战略转变的实施,标志着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在新世纪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市场监管方面,工商管理机关从1996年起,大力推进五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工商所职能作用,推进市场监管巡查制,按照“小局大所”的思路,充实基层执法队伍,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各类企业和市场的监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企业登记注册互联审批制,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网络工商,逐步实行网上互联审批,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实施企业监管双轨制,做到县以上登记机关监管与工商所属地监管并重,上下联动,依法共同做好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公示制,将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锁入“不良行为警示记录系统”,在锁定期限内限制其相关行为,并上网公示,维护交易安全,将“重合同、守信用”、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输入“良好行为记录系统”,向社会公布,宣扬其守法履约的行为,促进全社会良好信用观念的形成;实施政务公开,建立首办责任制,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肩负着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职责,需要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近年来,工商管理系统从整顿队伍作风入手,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工商形象;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同时,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在工商管理“案、费、证、照”等重点工作环节上,突出治理“吃拿卡要”和“三乱”等违纪问题。在人事任用上,实行职工竞争上岗制度、工商所长考任制度等竞争机制。
  通过监管方式改革和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发挥。据统计,上半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50283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4.04%。其中立案查处案件279756件,同比增长23.22%;涉案总值76.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42%;罚没金额13.8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4%。
  在中国加入WTO的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当前要抓紧组织培训工作,引导工商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管理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尤其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世贸组织规则及应对措施的培训和研究,使广大执法人员对世贸规则和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做到准确熟练运用,从而不断增强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提高执法水平。与此同时,全国工商系统要继续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大部署,严把市场准入关,有效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集中力量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多项打假和专业市场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商标和广告监管,反对不正当竞争,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坚决遏制传销蔓延势头,为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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