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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工商实行属地化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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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28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淄博工商实行属地化管理
  本报讯淄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近年来大力改革监管方式,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监管重心的下移,进一步实现执法和服务职能的到位。
  在监管原则上,该局实现了由“级别管理”到“属地管理”的转变,工商所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所有的市场主体进行管理,使“裁判员”执法看得更清楚。在监管形态上,实现了“静态管理”到“动态管理”的转变。巡查队依据经济户口实行分类巡查,监督管理室依法进行监督,使过去的静态管理转变为动态管理,加大了执法力度。从查处案件情况看,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数量占到了全市工商系统办案总数的73%,工商所已真正成为工商执法监管的前沿阵地和中坚力量。
  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工商所对所有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了登记备案,对新登记企业的实地勘察率达到了100%,有效地加强了工商所对辖区企业的监管力度,克服了过去存在的不统一、不彻底、不规范的弊端,避免了上级与基层脱节、登记与管理脱钩,真正实现了日常监管到位。如开发区分局在被授权监管市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后,由于对企业情况熟悉,通过日常巡查,发现并查处了抽逃出资、擅自变更登记事项等数起案值上百万、上亿元的案件,有力地规范了企业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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