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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举行首次会议 推选出15人组成的主席团 董建华任常务主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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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2
第4版(要闻)
专栏:

  香港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举行首次会议
  推选出15人组成的主席团 董建华任常务主席
  本报香港11月1日电 记者陈少波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会议今天上午在香港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产生了选举会议主席团成员。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何椿霖主持,选举会议成员759人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何椿霖指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这次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非常重视。今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不久前,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会议成员名单。这次选举,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为依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拥护“一国两制”、遵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爱国爱港的人士,选为全国人大代表。
  何椿霖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不仅可以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而且还可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行使相应的职权。在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的原则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全国人大代表有责任与香港各界人士一道,共同支持行政长官及其领导下的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何椿霖指出,选举会议成员都应以个人身份参加选举会议,并以个人身份履行职责。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提名,会议通过了选举会议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共有15人,他们是(以简体字姓氏笔画为序)马临、庄世平、李东海、李祖泽、李嘉诚、余国春、张永珍、查济民、钟士元、徐四民、梁振英、董建华、廖长城、谭耀宗、霍英东。主席团的主要任务是,主持会议;确定选举日期;确定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时间;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和简介;提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人选,提交选举会议表决;宣布选举结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接受与选举代表有关的投诉,转报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
  会议向每位选举会议成员分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提名信》。
  在随后举行的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被推选为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会议后发表了第一号公告。公告指出,主席团会议讨论了选举日期,确定11月4日至18日为代表候选人提名时间;提名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如果超过应选名额1/2的差额比例,选举会议将于11月29日进行预选;如果没有超过应选名额1/2的差额比例,选举会议将于12月3日直接进行正式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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