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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筹集资金 实施法律援助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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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1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大力筹集资金 实施法律援助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
  本报北京10月31日讯 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今天上午在京召开了第二届理事会换届大会,基金会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曹志和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担任名誉会长,由60名理事组成了第二届理事会,司法部原副部长张秀夫担任基金会会长。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指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对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法律援助是政府行为,经费主要应由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同时,法律援助也是一项公益事业。成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广泛募集国内外资金,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我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是弥补国家各项财政对法律援助事业投入不足,特别是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困难的重要方法和途径。(高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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