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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就辉煌——访中国伦理学会会长罗国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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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2
第6版(光辉思想)
专栏: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成就辉煌
——访中国伦理学会会长罗国杰
  本报记者 卫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物质文明建设迅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日前,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中国伦理学会会长罗国杰。
  罗国杰首先肯定地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回顾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历程,他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理论指导上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早在1989年10月,江泽民同志就提出“精神文明建设,说到底,是要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之后,他多次强调,经济越发展,物质生活水平越提高,越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995年9月,他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一文中指出,“必须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要把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统一的奋斗目标,始终不渝地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去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1996年10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所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有针对性地作了创造性的回答,对我国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起到重要指导作用。2001年,江泽民同志提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始终注意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
  罗国杰说,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发展先进文化,就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认为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在“五三一”重要讲话中他又指出,必须在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不断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并强调要把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作为文化建设的一个极为重要的任务,使广大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征途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这些论述对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谈起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成果,罗国杰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的13年,是精神文明建设在实践上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时期。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作出《决议》的同时,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并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了纲领性文件。13年来,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的道德实践已成为改善社会风气、提高人民素质的一个重要动力。中华大地上,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的活动,犹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全社会得到普遍认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典型,由点到面,正在影响和促进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对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将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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