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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拉之死的警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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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1-29
第7版(国际)
专栏:大千絮语

  萨拉之死的警示
史宗星
萨拉这女孩死得很惨。她不是死于疾病,也不是死于事故,而是被一名恋童癖者奸杀的。前年7月的一天,8岁的萨拉正在祖父母家附近玩耍,突然就失踪了。大批警员四处寻找,16天后发现了她的尸体。
  萨拉的死,在英国孩子的父母中引起了极大的恐惧。不久前,英国法院判处奸杀萨拉的凶手终生监禁。在废除死刑的英国,这是最严厉的惩罚。案子虽然了结,可人们对孩子们的安全反而更担忧了,原因在于英国的恋童癖们不仅人数众多,而且非常隐蔽,让人防不胜防。
  奸杀萨拉的那家伙叫罗伊·怀廷,是名惯犯。6年前他因绑架和奸污一名9岁女童蹲过监狱,但出狱后积习难改,不久便对萨拉下了毒手。萨拉的父母失去了宝贝女儿,十分痛心,他们说:“如果知道怀廷这样的人就住在附近,我们绝不会让孩子一个人到外面去玩……萨拉虽然死了,但有些事情需要改变。”他们要求政府参照美国的做法在英国制定一部《萨拉法》。
  大约四五年前,美国有位名叫梅根的7岁女孩被恋童癖者奸杀。在公众的强烈要求下,克林顿总统签署了《梅根法》。该法的核心,是让公众了解住地周围恋童癖者的情况,以便防范。为此,各州政府对恋童癖者登记造册,并公布于众。一旦“榜上有名”者进入另外一州,当地政府便通知各社区提高警惕。据说美国有恋童癖者40万人。这种做法,虽是被动的防御,但当年呼吁制定《梅根法》的人士认为,效果还是不错的。
  站在萨拉父母背后的,是英国《世界新闻报》的女总编辑斯图尔特·库特纳。她说,英国的恋童癖者多达11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潜伏在各个社区,不为人们所知。制定《萨拉法》的目的,是允许公众知道左邻右舍有哪些人需加以防范。然而,警方对制定《萨拉法》表示了反对,认为这反而更难保障孩子们的安全。因为这样一来,会使恋童癖们躲藏起来,使警方更难监控;同时这种方法很难操作,你可以将恋童癖者在某地曝光,但没人能阻止他到100英里以外的地方继续作案。
  去年圣诞节前有报道说,库特纳要陪同萨拉的父母去见内政大臣,力陈制定《萨拉法》的必要性。由于这位大臣忙于节日保安工作,此事没提上他的日程。不过,由于萨拉的父母有众多支持者,而且决心为此一争,工党政府恐怕无法回避人们的这项要求。
  《萨拉法》能否在近期变成现实,眼下还很难说。但萨拉之死再次提醒人们,恋童癖者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大公害。英国如此,美国如此,西方其他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也相当严重。这是一股摧残儿童的恶毒势力,他们不仅残害女童,也摧残着男童,摧残着这个世界的未来。
  尤为让人担忧的是,互联网络的迅猛发展使恋童癖者的犯罪也进入了“信息时代”。网上的色情聊天室成了恋童癖者的“乐园”和更隐蔽的犯罪场所。有人估计全球从事儿童色情活动的网站大约有10万多个。恋童癖者不需走出家门,便可在网上引诱那些天真无邪的“小网民”。为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呼吁:不能再容忍这种肆意摧残儿童的行为了!对恋童癖者这种新的犯罪形式,一些国家已有所警觉,并开始采取打击行动,但不少国家仍处于任其泛滥而无人制止的状况。
  从美国的梅根到英国的萨拉,这两位七八岁女童付出的宝贵生命,应该给世人带来一个警醒:为了世界有个美好的明天,家庭和社会需要行动起来,大力打击那些摧残人类未来的罪犯们,不管他们藏匿在网上,还是招摇在大街小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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