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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仆的使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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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5
第7版(新鲜经验)
专栏:新境界

  人民公仆的使命
  顾伯冲
  广西南宁市一位领导干部在领到工资后总是感慨地说:“我们是靠人民养活的,做不好工作就对不起人民。”
  官与民的关系,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政治制度下是截然相反的。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奉行的是“官者管也”,做官意味着“治众”,司专管下级和老百姓之职。因此,古人称治众的官儿为“牧”,将管理老百姓叫“牧民”,这就意味着像放牛、放羊那样对待人民群众。我们党从成立的那天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干部受人民的委托行使国家权力,执政为民,公仆成为人民群众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神圣称谓。
  “三个代表”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处理好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摆正位置,坚持执政为民。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的工作路线,是克服困难、战胜敌人、巩固执政地位的要旨。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以民为本、勤政为民、造福人民作为基本的政治观点融于执政的理念中,体现在当好人民公仆的具体实践中,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我党执政的落脚点和出发点。
  应该说,我们党的各级干部在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上是好的,从焦裕禄、孔繁森到李国安、郑培民,无不雄辩地说明了这一点。但现实生活中还有不少人对“官本位”有着浓浓的情结,奉行一切为了做官、有了官位就有了一切的信条。有的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甚至巧夺豪取,作威作福;有的为了求升迁,不惜劳民伤财,大搞“政绩工程”,弄虚作假,沽名钓誉;有的不思进取,贪图享受,热衷于“傍大款”,与群众形同陌路。凡此种种,危害之烈,莫之为甚,归根结底是没有正确对待和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这种陈旧落后的观念之所以至今绵绵不绝,主要是因为“官本位”意识还没有完全消失。
  “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古人尚有这样的认识,今天,对于我们党的各级干部来说,更应当高度自觉地增强人民公仆的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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