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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公示:让群众监督把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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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5
第7版(新鲜经验)
专栏:十三年来

  任前公示:让群众监督把关
本报记者 夏长勇
  1998年5月,黑龙江省大庆市统计局干部卢志刚的人生发生了转折。不久前,经过一系列考核、考查,他顺利成为本局拟提拔的副局长人选。就在卢志刚焦急等待任命文件时,却接到一个消息:这一拨提拔的干部都要进行任前公示。
  当年6月24日,卢志刚和其他42名拟提拔干部的名字登上了《大庆日报》的头版。对7天公示期里的感受,卢志刚至今仍印象深刻:“就像忽然被推到前台,聚光灯照着,众多的眼睛盯着。真叫不好受!”
  对卢志刚这批干部的公示,使大庆市成为全国最早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地区之一,引起中组部的重视。1999年6月,在深入调研后,中组部向全国推广大庆市和江苏宿迁市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的经验。
  “任前公示”,简单地说,就是对经常委(党委)会研究拟提拔的干部,在宣布任命前,将其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就内容讲,任前公示制度一点也不深奥。那么,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刀阔斧进行的大背景下,为什么直到4年前任前公示制度才被人们“想到”,而且第一个斗胆“吃螃蟹”的会是东北边陲的大庆人?
  有人说,因为大庆是一个“移民城市”,少有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推行干部制度改革的环境好。也有人说,大庆的石油总有枯竭的一天,大庆人为二次创业寻求人才的心情特别急迫,改革干部选拔制度有现实基础。大庆市委副书记李福民却认为,敢不敢搞公示制度,关键要看当地政治环境是否清明、党委班子作风是否过硬。
  “无私者无畏”。对于公示制这一新生事物,大庆市委给予坚决支持,现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当时的大庆市委书记刘海生亲自主抓。市委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剖析一些地方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干部工作出现严重问题的教训,统一干部思想。市委更高度评价这一改革新举措的重大意义,认为任前公示制“抓住了干部监督的实质和关键”;“是对整个干部工作的一次挑战,是对传统干部任免工作的一次革命。”
  市委的坚决态度,使任前公示制度在大庆迅速推行。1998年以来,全市共公示了130批1760名科、处级干部,反映出45名干部的140多个问题,有7名干部被取消了任职资格,11名干部被缓议。
  现任大庆市委书记王志斌告诉记者,大庆推行任前公示制的另一个动因,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大庆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得较早的城市。早在1995年,大庆就实行了干部公开选拔制度,并在此基础上推行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三荐双考”制度。此后,党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票决制、党政领导干部正常解除职务制度、干部待岗制和试用期制等制度相继实行。随着改革力度的逐渐加大,市委认识到,既然改革干部选任制度的根本目标是透明与公正,为什么不让拟提拔的干部在群众面前“亮亮相”,接受整个社会的监督?由此,任前公示制应运而生。
  大庆市实行公示制初期,公示内容主要是拟提拔干部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政治面貌等,后来又加入干部简历、照片、现任职务,以利群众监督。公示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群众举报被公示人问题,必须具名,单位举报的须加盖公章,由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将调查情况向举报人反馈。
  公示,使接受监督的干部对群众的认识更加深刻,干群关系更加融洽。1998年11月,组织上拟提拔年仅31岁的于洪涛任团市委书记。就在7个月前,于洪涛作为大庆市萨尔图区常务副区长,担任了大庆历史上规模较大一次拆迁工程的总指挥,得罪了一批“钉子户”。这个时候被公示,会不会遭人诬陷、报复?于洪涛心里直犯嘀咕。然而7天过去了,没有一个群众“举报”他。于洪涛感慨地说:“群众的眼睛真是雪亮的。我们当干部的,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和依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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