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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依法行政有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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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6
第7版(新鲜经验)
专栏:神州瞭望

  武汉:依法行政有监督
为加强对公务员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武汉市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分处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如果“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不仅应立即改正,还将受到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处分。办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行政审批、减轻企业负担、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执行行政强制措施、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违反国家和省、市关于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对经济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害的各种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待岗教育、降级以及撤职处分。办法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作了明确界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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