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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优惠政策惠顾老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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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07
第7版(新鲜经验)
专栏:神州瞭望

  山东——
优惠政策惠顾老人
  从明年1月1日起,更多有关费用减免、出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将眷顾老人。近日出台的《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山东省这一规定突出了对7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的照顾。按照新的规定,这些老人在乘坐市内公共汽车,进入公园、风景名胜区、图书馆、旅游景点、文化宫、美术馆、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时,一律免费。农村70岁以上的老年人除按照有关农村税费改革的政策享受农业税收优待外,同时还可以免交乡村公益事业金,不承担村级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出资义务;就医方面,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对于百岁以上高龄的老人,山东省规定每人每月可以享受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金,这一标准比此前的规定提高了50元。这些老人每年还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的待遇。(邓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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