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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责任政府”——听李宪生代表谈“依法行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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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12
第6版(庄严使命)
专栏:议报告 谈体会

  建设“责任政府”
——听李宪生代表谈“依法行政”
本报记者 吴兢
不久前,湖北省武汉市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处分处理试行办法》,对“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务员予以严惩。
  正在参加十六大的武汉市市长李宪生代表告诉记者:“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落实到各级政府的工作中。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努力做到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新型责任政府。公务员不依法行政,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李宪生代表说:“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的管理观念、组织方式、人员构成、行政职能和行政制度等各方面的全面转变。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建设责任政府。”
  李宪生代表认为,建设责任政府的当务之急是要抓好两件事:一是尽快建立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包括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行政首长在政府工作出现重大违法、失职、滥用职权等情形时,应当负被罢免、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政治责任;公务员因违法失职、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等行为要受到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违法行政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和公务员因轻微违法失职或官僚主义等要承担向公民、法人赔礼道歉的道义责任。二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其核心是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各级行政机关的职权统一视为职责,以责任制约权力。
  李宪生代表说,目前,武汉市正在逐步创造条件,探索把对政府及公务员的考核从主要考核经济指标转到主要考核严格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法定职责上来的新办法。这种考核将更加科学、准确、合理。我们要按照十六大报告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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