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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惩腐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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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13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回顾

  重拳出击惩腐败
谢育华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十五大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坚持不懈地抓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作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突破口来抓。同时,坚持以查处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处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贪赃枉法、买官卖官、严重失职渎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案件。加大了对发案率较高、大案要案较多的金融、证券、建筑、海关、司法、土地批租出租、物资采购等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特别是突破了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使反腐败斗争以更强的声势、更大的力度,不断向更深层次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加大了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力度。各级纪委始终把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维护了中央的权威,保证了政令畅通。
  重点查处了一批党政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中央纪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重大案件,抓住不放,严肃查处。特别是查处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常务副市长马向东等一批腐败分子。
  深入经济第一线,着力查处了经济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1997年以来,中央先后制定出台了许多重大改革措施,大力整顿金融、证券、房地产市场,在全国开展了反走私、打击骗汇、逃汇、套汇和打击出口骗退税的专项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一些新经济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突破了一批职级高、金额大、人数多、作案手段隐蔽、案情错综复杂的重大案件,如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利用职权侵吞巨额公款案,湛江、厦门特大走私案,浙江省金华县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等。
  查处了一批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针对近年来失职渎职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严肃查处了一批因失职渎职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领导干部。此外,还查处了司法和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直接侵犯群众利益的案件等。
  据统计,从1997年10月到2002年5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9万余件,结案78万余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万多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1亿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显示了我们党严惩腐败的决心,振奋了党心民心,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不同程度地得到遏制。事实雄辩地证明,我们党完全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据有关部门抽样调查显示,2002年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认可度比1996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认为腐败高发的势头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遏制的比1996年提高了13.4个百分点,表示对反腐败斗争有信心的比1996年提高了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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