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阅读
  • 0回复

工会:当好职工权益的代表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14
第4版(要闻)
专栏:十三年来

  工会:当好职工权益的代表者
本报记者 潘跃
13年来,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各级工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依法坚决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推进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维护职工经济利益
新世纪第一个“五一”国际劳动节的前夕,党中央邀请全国劳动模范的代表,在中南海举行座谈会。江泽民总书记指出,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
近年来,各级工会组织依据《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两手抓”,也就是把调整劳动关系机制建设和为职工办实事,特别是把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全国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63.5万多家,占已建工会企业总数的48.7%;建立这一制度的新建企业37.5万多家,占已建工会新建企业总数的36.4%。与此同时,各级工会在维护特困职工和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努力承担第一责任人(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职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这项工作,目前已从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向“送温暖工程”拓展,从重点帮扶特困职工向维护困难职工群体合法权益延伸,以建立中心城市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重要载体,不断向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相结合。
近几年来,各级工会同党政一起通过各种渠道,累计筹集送温暖慰问款104亿多元,走访慰问了48万多户次困难企业和3975万多户次困难职工家庭;全国有447个地市级工会、大多数县(市、区)工会及18万个基层工会建立了特困职工档案。
依法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
全国总工会主席尉健行,前不久在给《工会干部培训教程》所作的序言中写道,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行使管理国家、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要求。
13年来,各级工会依法把加强基层民主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取得积极进展。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依法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通过深入推行厂务公开,坚持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坚持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实行由职代会民主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不断充实和丰富了职代会的内容。
同时,各级工会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共谋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集中力量从抓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经济民主权利入手,大胆探索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种与企业实际相适应的形式,着力落实法律赋予职工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等方面问题的知情权、协商权,以及对企业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平等协商协议、集体合同条款等情况的监督权,有效地推进了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民主管理工作。
目前,全国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单位达32.7万多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单位近8.4万多家;实行厂务公开的企业单位近25.1万多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5.7万多家;实行职代会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的公有制企业单位达18.7万多家。
依法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在组织和引导职工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同时,各级工会还特别注重依法维护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13年来,各级工会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原则,加快了工会组建步伐,维护广大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既重点抓好新建企业工会的组建,又积极整顿、重建和巩固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防止会员流失。截至2002年6月底,全国已建基层工会组织165.8多万个,会员达到1.31亿多人,其中新建企业建立工会组织103.2多万个,发展会员近4000多万人,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同时,各级工会适应经济结构及所有制结构的变化,逐步建立健全延伸到乡镇、街道、社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高新技术园区直至行政村的工会组织领导体制。全国乡镇、街道工会发展到37784家和5300家,分别占乡镇、街道总数94%、93%。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