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搏击银海创佳绩——记河南省安阳市劳动模范陈吉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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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17
第6版(社会经纬)
专栏:

  搏击银海创佳绩
——记河南省安阳市劳动模范陈吉林
  苏文军
  河南省林州市汇丰城市信用社自1993年成立至今,各项业务飞速发展。截至今年6月底,该社各项存款余额已达5.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4.1亿元,累计实现利税4600多万元,先后被人民银行总行资信评估公司和河南省人行评定为全国和全省AAA级城市信用社。
  汇丰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吉林的开拓进取。
  陈吉林是安阳市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他率先在当地金融系统实行市场型的用工机制和效益分配机制。其核心是“暂留与暂退”:在岗的不固定,下岗的仍有回来上班的希望;效益分配机制的核心内容是“保底工资保吃饭,岗位工资有表现,浮动工资看贡献,实行月考核、季统算,半年兑一次现”。他还在当地金融系统最早实现各项业务电子化和储蓄业务通存通兑,成立“流动柜台”、“挎包银行”等服务项目。
  陈吉林抓业务是内行,抓党建工作也是一把好手。社里每逢搞小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等,他都要求党员参加义务劳动,在接受锻炼的同时,也为社里节省了开支。几年来,通过在党员中开展“红旗责任区”和“党员先锋岗”季评活动,党员在业务发展中发挥的骨干作用越来越明显,在信用社中层以上干部中,有80%是党员,先后有15名业务骨干申请入党。2001年,信用社党支部分别被林州市和安阳市授予“五好企业党组织”。
  日常管理,陈吉林充分发扬民主,发挥职代会的作用。他倡议制定了《领导审批权限制度》和《审贷分离制度》,财务开支除实行两人以上经手、主任一支笔审批外,大额开支必须由主任办公会、理事会和职代会讨论通过。对大额贷款除按贷款程序集体审批外,还要交职代会讨论通过。一种权责明确、上下相互制约的管理体系,激发了职工爱岗敬业、以社为家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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