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阅读
  • 0回复

企业因亏损减人 要按程序进行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18
第12版(企业界)
专栏:职工热线

  企业因亏损减人 要按程序进行
编辑部:我们是辽宁锦州国企职工,工龄都在10年以上。因近年来企业一直亏损,企业少数领导突然宣布解除我们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且任何待遇也没有。对此,我们想请你们给个说法。
  锦州两名国企职工锦州两名国企职工:对所询问题我们请教了劳动保障部门,现答复如下:经济性亏损企业确需减员的,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是允许的,但须按程序进行:
  1.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详细资料。
  2.提出减员方案,内容包括:被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
  3.将减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减员方案以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减员方案,与被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被减人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编者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