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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古城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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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19
第12版(大地·文化纵横)
专栏:文化点评

  谈谈古城保护
叶廷芳
  近年来,中国的建筑,从城市到农村,其规模和速度都是空前的:从满足基本生存需求到奔小康,越来越舒适、豪华的建筑空间像变化无穷的满天彩虹不断刺激着人们的欲望,建筑师、房地产商、城市的管理者和规划者更是雄心勃勃,竞相用“大手笔”来规划他们的蓝图……于是城市的版图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新。结果,城市与城市一个个失去了自己的个性,统统变成一堆堆被现代化“克隆”出来的“水泥森林”。在这些陌生的庞然大物面前,首当其冲的是那些蕴有深厚历史文化内涵的古城,它们被这些钢筋水泥的“新贵”挤压得叫苦不迭。但是,应该看到,居住问题不仅仅是个内部建筑空间问题,还包括外部空间即建筑环境问题,建筑环境也不仅仅指“硬环境”,还涉及“软环境”,即人文环境,或叫“精神生态系统”。因为从可持续发展观点看,建筑的“软环境”甚至比“硬环境”更重要,古城保护问题是一个亟须引起关注的建筑软环境问题。
  “软环境”主要涉及与市容市貌密切相关的建筑景观。目前我国的城市已接近700个,被国务院先后确定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就有99个。其中许多都有千年以上的历史,比欧洲大多数的城市有更久远的历史,更丰富的文化底蕴,是一笔巨大的文化遗产。但由于我们这几十年的建筑行为是在“饥不择食”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就难免产生某些弊端和令人忧虑的状况。成片成片的古建筑包括某些有文物价值的建筑和历史街区被拆除,同时成批成批的高层建筑几乎在每个城市见缝插针,完全遮蔽了这些城市固有的天际线,模糊了它们的轮廓线,除少数外,它们的历史面貌不是遭到严重的“毁容”,就是根本被淹没,甚至消失殆尽。
  这种现象产生的根源,首先是一味求新。古城的特点和价值就在一个“古”字,就是说,它是以“旧”为基调的。许多城市命运的主宰者却以为,只有高楼大厦才是现代化,才能看出“旧貌换新颜”。因此在“旧城改造”的响亮进行曲中,在老房子的旧址上盖上大批对比鲜明的崭新建筑,以显示“大手笔”和新政绩。
  其次是贪大慕高。我国高层建筑的崛起还不到30年。但就高度和密度而言已超过一些历史悠久的发达国家,例如欧洲,似乎不这样就不足以显示这个城市的繁华和气派,然而这对古城保护是个厄运。古城的古建筑先天是比较低矮的(在当时也堪称巍峨壮观),这对古城的新建筑注定是个制约,新建筑在高度、体量与色彩上都要采取“让”的姿态,而绝不能做出“争”或“逼”的架式。
  第三是保“个”不保“片”。对于古城的保护,现在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要么对整个城市加以保护,如开罗、罗马、因斯布鲁克、吕贝克等。如做不到这一点,那也要成片成块地保,整个街区整个地段地保,而不是零零散散地只保几个有文物价值的建筑个体。近年来,“保护古城风貌”或“夺回古城风貌”的口号声并不弱。但是那些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却仅仅作为单体古建筑加以保存,以致成了无所依托的“孤家寡人”。
  四是把单体的“古建风格”混同于“古城风貌”。殊不知,所谓“古城风貌”在美学上是一个立体概念,而不是平面概念。一个历史城市,不仅有气宇轩昂的皇家建筑或达官建筑,也有大量低矮的普通房屋。两者在高低和体量上,都有一定的比例关系。然而许多古城改造的决策者和规划者却不顾这些,简单地用“假古董”式的新建筑取代真正有价值的旧建筑,以致使历史文化城市成了一个没有味道的大杂烩。
  五是修旧如新。凡是文物都经历了较长的岁月,维修是免不了的,尤其是我们的木构建筑。但文物的美学价值就在于它的历史的沧桑感,因此学术上的统一原则是“修旧如旧”。然而我们这里的普遍现象却是修旧如新,有的干脆拆掉重建,这是文物意识没有觉醒的幼稚表现。
  文物保护意识的觉醒和提升在国际上已有半个世纪,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们的古城保护意识随着改革开放才开始萌动,文物意识尚有许多盲点。这就要求我们在制订城市发展规划的时候,要冷静、谨慎,更要留有余地。为子孙后代守住历史的家园,多留些生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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