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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交警自觉接受监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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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20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松山交警自觉接受监督
  王永锋 黄福东
  1995年7月,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交警大队的80余名民警来说是一个阴沉的日子,在区纠风办组织的万人民意测评中,人民群众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率仅为63%。这个打击使全队上下不得不重新认识这支交警队伍。
  为了找准队伍中的“症结”,交警大队首先请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挑刺。
不久,一份调查问卷被送到全区的社会各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手里。“您对松山区的交警队伍满意吗?”“您认为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公正吗?”结果回到交警大队,共性和个性的问题写了整整4页纸。
“以监督促公正,以公开求满意”、“不提高群众满意率,队长职务我不要了。”这是大队长侯文杰向党委作出的保证。
一次,一位政协委员坐车途经大队的红旗岗,发现执勤民警对待违章人员态度生硬,且罚款不开具收据,这位政协委员立即打电话将情况反映到了队里,大队长侯文杰指示政工部门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后,大队对这名交警进行了离岗培训,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这位政协委员。
此后,大队根据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进行了3个多月的纪律作风整顿。现在交警大队每年都要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请进来,倾听呼声,主动接受监督。交警大队连续4年被区政府评为办理人大建议、委员议案优秀单位。
今年初,松山交警大队还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赤峰军分区命名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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