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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工会干部帮扶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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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20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热门话题

  有感于工会干部帮扶责任制
王比学
据报载,为帮扶特困职工,辽宁省鞍山市今年开展了5000多名工会干部与困难职工结对子活动。帮扶人是鞍山市各县(市)、区、局工会,各大公司与直属单位专兼职工会干部和全市劳动模范。被帮扶人是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5000余名特困职工。帮扶的工会干部对扶贫帮困对子实行“三帮”责任制,即帮扶特困职工解决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帮扶特困职工子女协调解决就学困难问题;帮扶特困职工及家属提高就业技能,并逐步实现脱贫和致富。各级工会还设专人负责活动的联络工作,实行层层负责制。
又有报道,今年8月30日,四川成都市总工会专门成立了特困职工救助中心,开通了两部“特困职工救助110”热线电话。
近几年来,一些地方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再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非常重视和关心困难职工的生活和再就业问题,今年9月在京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江泽民同志强调,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问题,是整个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尉健行同志近日在全总主席团(扩大)会议上强调,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重要任务来抓。
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问题,帮助下岗职工实行再就业,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工会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承担这项任务。要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困难职工的具体问题,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这也是新时期赋予工会组织的历史任务。工会是职工扶贫解困的生力军,他们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职工群众的心坎上,提高了职工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为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过去个别地方对困难职工群众的帮扶只是局限在逢年过节时上门慰问。当然,这种慰问是必不可少的。但困难职工更需要的还是一种制度化、社会化和经常化的帮助。鞍山和成都市总工会的做法,有针对性地帮助困难职工群众解决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使其逐步摆脱贫困,把对困难职工的帮扶落实到了实处,并形成了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值得其它地方工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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