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阅读
  • 0回复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20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今日特约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
全国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主席 张克辉
民主监督是我国民主党派的职能之一,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
1956年毛泽东同志在《论十大关系》一文中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同年9月,中共八大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确定为中共处理与民主党派关系的指导方针。1989年,中共中央充实了上述内容,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我国宪法,上升为国家意志。在刚刚举行的中共十六次代表大会上,江泽民同志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所有这些,为各民主党派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提供了理论依据、法律保障和广阔的活动舞台。
民主党派的监督,从性质上讲,既不是法律监督,也不是行政监督和一般的社会监督,而是执政党和民主党派之间特别是民主党派对共产党通过民主的方式实行的监督,是一种高层次、有组织、有着广泛群众代表性和党派性的民主监督。
从台盟的实践看,民主监督主要体现在政治协商过程中。仅最近的5年中,台盟中央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或委托有关部门领导主持的协商会、座谈会、谈心会、情况通报会就有55次之多。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民主风范、广纳群言的真诚态度令出席会议的党外人士非常感动。党外同志自然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其中有情况的反映、有对重大问题的看法,也有意见和建议。对于大家的意见建议甚至批评,领导同志总是认真听取,指示有关方面积极采纳落实。有一次讨论一个重要文件,台盟同志所谈涉台工作意见得到肯定,就连对文件结构所提意见也很重视。几年来,中共十五大、十六大报告、历年政府工作报告,民主党派领导同志都是事前应邀阅读提出修改意见。重大决策出台也都事前征求党外人士意见。这种情况在西方两党制或多党制国家是难以想象的。我们接待台湾来的一些朋友经常对我们的“一致通过”、“完全赞同”提出质疑。除了少数人的偏见,多数是因不了解情况所致。
民主监督还体现在政协的活动中。在每年召开的全国政协大会上,我们都以台盟名义向大会提交提案。提案都是就某些重大问题经过调查论证提出的,经过政协转交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对提案加以研究落实,并向政协和提案单位反馈落实结果。近5年来,以台盟各级组织的名义或以盟员担任政协委员个人名义提交的提案、议案、意见、建议就有4796件。其中以台盟中央名义提交的大会发言和提案也有18件。这些提案和发言也是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
民主监督还体现在社情民意的反映过程中。5年来,台盟各级组织向党和政府各级决策部门报送信息2400件,反映社情民意300余件。台盟中央报出情况反映258件,获全国政协表彰,集中反映了广大盟员和台胞对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祖国统一等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民主监督还体现在各类特约人员的工作中。除部分盟员担任省级领导职务依法直接履行职责,还有182位盟员被各级政府的司法、纪检、教育部门聘为特约检查员、特约监察员、教育督导员等等参与国家行政和法律监督工作。
民主监督工作尚有不断改进和加强的空间。但在中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了坚实的法律地位。它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必将在实现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宏伟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附图片)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