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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解了“老大难”——厦门电业局依法维权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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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24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公证解了“老大难”
——厦门电业局依法维权纪实
本报记者 余继军
今年2月,厦门市电业局对200户长期拖欠电费且屡催不缴者依法予以停电,与以往有所不同的是,这次他们请来了厦门市公证处的公证员,对停电程序进行了公证。令厦门市电业局始料未及的是,公证书发出的当天,就有人来补缴电费,没几天大多数欠费者都缴清了费用。
  引入公证程序,厦门市电业局原本只想以此作证据保全,以便将来在发生纠纷时处于主动地位,没想到拖欠电费这一“老大难”问题居然迎刃而解。为此,厦门市电业局迅速扩大“战果”,在整治危害电力设施等现象中引入公证,也收到了立竿见影的好效果。截至目前,厦门市公证处共为厦门电业局发出公证书近400份,其中涉及的大多数问题都得到了解决。
  “执行难”困扰电业局
  “引入公证是为维护电力企业权益而想出的新招。”厦门电业局法律顾问林维开门见山。
  近年来,拖欠电费、危害电力设施等现象日趋突出,电力纠纷不断。电力企业依法维权困难重重。明明将欠费停电通知书送达,对方却说根本没有看到;明明将安全隐患通知书送达,对方却说并未告知。在法庭上,电力企业有时因没有证据而败诉。
  厦门市电业局负责人说:引入公证程序,由公证员依法对争议现场的证据予以固定,同时对供电部门已依法履行告知义务、采取必要措施作出证明。这样,供电部门就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执法机关制止有关违章行为,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欠费者赔偿,甚至可以请求司法部门追究窃电者的刑事责任。
  今年2月,厦门电业局出台了关于运用法律公证维权的通知,要求对他们发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停电通知书、装计量表质量确认单、欠费通知、催缴电费通知书、窃电处理决定书等,进行相关公证。
  引入公证出奇效
  今年8月初,厦门湖里区一村民在盖自家住房时,擅自剪断了路边一根用于固定10千伏电杆的拉线,此举严重威胁了附近电力设施的安全。当湖里供电公司准备将拉线重新固定时,该村民以影响建房为由,阻止供电人员施工。8月8日,电业局请市公证处对违章现场采取了证据保全措施,制作了现场笔录。一看到身穿制服的公证员和盖有大印的公证书,这位村民一下子变老实了,当天下午就同意供电人员恢复施工。
  厦门岛内浦南西路一家食杂店从2000年10月至今年3月,电费一分未交。在多次催费未果的情况下,电力部门依法对其实施停电。然而,该店主却从邻街店面私接电源公然窃电。公证人员到现场取证时,与店主讲明利害关系。他当即缴清所欠的2100多元电费,还主动上缴840多元滞纳违约金。
  国企维权的新举措
  厦门市行风评议指导组组长白少山说,厦门市电业局引入公证,依法顺利解决了拖欠电费、危害电力设施等问题,维护了国企的权益,好得很。他说,由拖欠电费,我们还会联想到拖欠房租、拖欠税费等现象,如何解决呢?厦门市电业局的做法值得借鉴。
  不过,目前主动引入公证依法维权的国有企业比较少。厦门市公证处公证员吴迎说,在厦门,目前国有企业也只有电业局一家主动与公证处接洽。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外资银行在厦门设立的10余家各类机构全都主动与公证处联系,开展公证维权行动。尽管如此,厦门市公证处负责人仍然乐观地表示,公证帮助厦门供电部门获得了解决纠纷的主动权,解决了许多“老大难”问题,此举必将对今后国企维权产生积极的影响。
  据了解,厦门市电业局引入公证依法维权的举措,已引起了国内其他供电、公证部门的浓厚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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