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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法院专辟“阳光接待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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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26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各地新闻点击

  昆明法院专辟“阳光接待室”
  本报昆明11月25日电 记者张帆报道: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楼专门辟出几间透明、整洁的玻璃墙面“阳光接待室”,人们从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法官与当事人接触的整个过程。
  设置“阳光接待室”,是昆明中院为了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规范审判管理工作而采取的一项新措施。通过设置特定的、公开的场所让法官接待当事人,保障了审判程序的公开,同时也可避免一些法官接待当事人的活动影响其他法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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