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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告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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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26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告
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活动
  本报讯 记者冉永平报道:近日,信息产业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告》指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我国国际电信业务市场的正常秩序,给国家通信安全和社会安定造成极大危害,使国家合法经营的电信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必须实施集中打击。
  《通知》指出,在我国境内,未经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国际电信业务经营资格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国际电信业务经营活动,否则一律视为非法经营。三部委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非法经营活动实施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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