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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依法治会中取得更大成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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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1-27
第11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在依法治会中取得更大成绩
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关怀
修改后的《工会法》贯彻实施一年来,它在工会法制建设方面已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工会工作的顺利发展。
一、与时俱进,修改《工会法》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
现行的《工会法》是1992年颁布的,刚刚出台不久,1992年下半年党中央提出了向市场经济过渡。面临新的形势,《工会法》显现了一系列的不足之处,例如未能突出工会的维权职责,对工会的组织建设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对工会干部也未能提供足够的法律保护。在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由于所有制的某些变化,扩大了企业自主权,劳动关系中出现了许多新的矛盾,职工成为弱势群体。这一切迫切要求我们尽快地修改《工会法》。《工会法》的修改正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二、规范违反《工会法》的法律责任,为《工会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
1950年的《工会法》和1992年的《工会法》基于当时的历史背景,都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责任,这使《工会法》的贯彻实施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有些人戏说《工会法》是“豆腐法”和“棉花法”。修改后的《工会法》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使《工会法》“刚化”、“硬化”了起来。树立了《工会法》的法律尊严,为《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并对工会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提供了法律保护
《工会法》的修改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责,这是工会工作的重大突破,具有重要的意义。把工会工作定位于维权上边,这大大地提高了大家对工会工作的认识,贯彻实施这一原则提高了工会的威信,也增加了工会的凝聚力。
修改后的《工会法》在加强工会的组织建设方面规定了相应的措施,为落实“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应有工会”的原则提供了保证。一年来工会会员和工会组织明显增加,说明《工会法》对工会的组建工作产生了促进作用。
此外,修改后的《工会法》还为工会干部和工会财产与经费提供了法律保护,从法律上给工会干部撑腰和给予支持,为工会干部认真负责和大胆地放手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修改后的《工会法》加大了对工会财产和经费的保护力度,为工会活动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物质保证。这些都有力地解决了当前工会工作面临的关键性问题。
所有这一切说明,《工会法》的修改是及时的,也是正确的。为了实现依法治会,我认为我们当前应当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抓紧制定各省、市的《工会法》实施办法。目前已有一些省、市陆续颁布了《工会法》实施办法,这些地方法规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对《工会法》的贯彻实施规定了具体办法和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工会法》的贯彻实施。对尚未出台《工会法》实施办法的省、市来讲,应当在这方面加大立法的步伐,以满足当地贯彻实施《工会法》的需要。
二、继续做好《工会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对用人单位来讲,应当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经营,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对职工而言,则要通过学习《工会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工会干部来说,则要自觉地依法治会,落实《工会法》的各项要求。
三、重视工会的法律工作。对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对职工进行法律教育以及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等方面肩负着重要的使命。因此在实现依法治会方面应加大对工会法律工作的关注。
随着修改后的《工会法》的深入贯彻,必将在依法治会和工会工作法制化方面获得更丰硕的成果,取得更大的成绩。(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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