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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过时”法律法规清理工作海关行政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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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03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完成“过时”法律法规清理工作
海关行政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本报北京12月2日讯记者杜海涛从海关总署获悉: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1年里,我国海关已初步完成“过时”法律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海关行政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今日在厦门召开的全国海关法制工作会议传出消息,今后5年,海关将继续加大立法力度,提高立法质量,逐步建立一套体系完备、规范详尽、内容透明的海关法规体系,为海关通关制度改革、风险管理体制、口岸电子执法、加工贸易管理等业务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制保障。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的要求,海关总署对3000余件海关行政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各直属海关也根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对制发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直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各类文件1915份。与此同时,海关积极应对挑战,履行承诺,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协调的海关法规体系框架。海关总署和各直属海关的法规部门认真履行法规管理、复议应诉、知识产权保护、贸易管制、通关参数维护等职能,积极为打击走私、征收关税提供法律保障,为业务改革和“大通关”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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