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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定方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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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11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规矩定方圆
邹欣严豫军
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2002年伊始,湖南省常德市公安局党委一班人认识到,新形势下的公安队伍管理必须把功夫下在长期有效的制度执行上,真正实现以制管警。该局立足“立规在前、惩戒在后”这一出发点,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一系列立规、知规、守规等执行制度的活动。
他们首先结合《湖南省公安机关目标考核等级管理实施方案》和常德市政法委十条守则、十条禁令、十项制度,研究制定了一套以“量化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级评定、奖惩兑现”为内容的管理制度。为了避免各种制度仅仅钉在墙上,写在纸上,挂在嘴上,该局通过封闭式集中规训、随机点警查规、逢会必考等形式,让民警参学率、熟知率达到100%。同时,他们广泛开展守规承诺活动,制定过细标准,对执行制度的情况实行严格考核,在单位中开展评选执行制度红旗单位、先进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在全体公安民警中开展评选执行制度一、二、三、四等民警。通过一系列的立规、学规、守规活动,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从源头上杜绝队伍中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从“以人管警”到“以制管警”,从“要我去做”到“我要去做”,从“必须这样做”到“只能这样做”的三个转变。
6月3日,该市有关部门来到津市进行暗访时,发现一派出所民警工作竟有两个月未按要求及时考评,该所所长、教导员当即被撤职,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一石激起千层浪,那些在认识上还没有到位的民警从中看到上级部门执行制度的坚决。6月下旬,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征求警风警纪监督员意见、个人述职、自我申报、民主推荐、分管局领导把关、公示等环节,从市、区县两级公安机关初评出58个执行制度红旗单位,从4000多名公安民警中评出428名执行制度一等民警。同时也评出了5个执行制度不合格单位,6名执行制度四等民警。执行制度的明显效果就是队伍违法违纪现象得到根本性控制。据日前统计,该市受理群众反映公安民警违纪信访比去年同期下降36.92%,查处案件和人数与去年同期比,分别下降77.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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