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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农民勤劳致富公证“护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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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11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广昌农民勤劳致富公证“护驾”
张海华
日前,江西省广昌县盱江镇农民丁耀明,一下子投资3万余元,办起了青蛙养殖场,旁人问他:“投资这么多,万一有个闪失怎么办?”丁耀明坦然地说:“有公证为我撑腰,还怕什么?”原来,他经过考察论证,从种蛙引进、技术指导,到商品蛙回收,都与龙头企业签订了合同,办理了公证。如今,在广昌县像丁耀明这样怀揣公证书依法办事的农民越来越多。据初步统计,今年1至9月,全县办理公证的农民就有1000余人,办理经济、民事等各类公证600多件。
过去,广昌县不少农民对法律公证很陌生,在经济交往中,往往凭口头协议,待到发生纠纷,遭受损失,才后悔不迭。为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四五”普法伊始,该县政法、宣传、农业等部门,经常派出普法小分队,奔赴各乡镇、村庄,引导农民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盱江镇五星村农民邱绍明,与村委会签订承包了千亩荒山植树造林的合同,并办理了公证。在他的精心管理下,如今荒山变得郁郁葱葱。看到邱绍明发了“荒山财”,有的人犯了“红眼病”,要求收回承包权。公证部门闻讯后,立即派人前往该村,阐明公证的法律效力和单方面中止合同应负的法律责任,使承包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该县农民不仅在经济活动中办理公证,在日常生活中也把公证当作“护身符”。塘坊乡熊坊村农民张春红,与出嫁的女儿一起生活,前不久,他想把自己的3间砖瓦房卖了,被家族中的人阻拦,张春红担心自己去世后家族中人与女儿发生财产纠纷,便向公证部门求助,公证部门为老人办理了遗嘱公证,使他无后顾之忧。
公证“热”,社会稳。今年1至9月,该县经济纠纷、社会纠纷、社会治安案件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了23.4%、21.3%、29.3%。前不久,该县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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