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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制度建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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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16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重在制度建设
  斌来
  各级政府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着土地审批和矿产事项审批等权力,责任重大。如何防止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政务如何规范、高效,是政府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河北沧州将会审制推广到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中,贯彻集体决策的机制,促进了“阳光政务”、“高效政务”,从中带给我们很多启示。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做好管理工作的重要前提。“制度建设”并不是简单地建章立制,这四个字中包含着丰富的内容。
  首先是制度创新。任何一项工作,都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一成不变的工作方法、滞后的工作制度,显然与管理目标相悖。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度上不断创新。沧州国土局创造性地把内部会审与公众旁听结合起来,将内部监督扩展为各界监督。这一创新之举拓宽了工作思路,充分反映民意,适应了时代发展,难能可贵。
  其次是制度完善。制度需要通过实践来不断完善,其效果需要实践来检验。会审制发端于土地审批领域,效果良好。沧州国土局没有仅仅满足于此,而是通过会审挑工作中的漏洞和毛病,一年半时间完善了2500多项工作规范和标准,在制度建设方面收获颇丰。正是基于一次次实践、一次次完善,各项工作才得以一次次推进。
  第三是制度落实。各地、各单位在工作中建立了许多好的制度,但有些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规定流于形式、机构形同虚设、管理软弱无力,出现此类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欠缺落实。“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制度,不抓落实也只是空中楼阁。沧州国土局的做法好就好在贯彻制度雷打不动——会审会雷打不动、集体决策雷打不动、依法行政雷打不动。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土地审批、建筑工程这样的权钱交易案件高发领域,通过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机制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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