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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作风要靠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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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18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法制纵横

  转变作风要靠机制
  杨祖伟
  这些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在作风建设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集中教育整顿、检务公开、执法作风大检查、人大评议等,这些举措对于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作风建设中的有些问题相当顽固,已有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还在产生,没有最终根治。存在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们在作风建设中仍然沿袭着一种缺乏生机与活力的传统模式。在转变作风的措施上,临时性的多,长效性的少;教育性的多,制度性的少;零散性的多,系统性的少;原则性的多,可操作性的少。在转变作风的要求上,提倡实事求是,反对弄虚作假,却没有科学衡量干部工作实绩的标准;提倡奖优惩劣,反对吃大锅饭,实际上却是评先评优靠人缘,多劳未必多得。我们需要努力建设一整套便利、管用、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使各级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能对干警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矛盾。
  机制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包含着深刻内涵。一是体现了狠抓落实的思想观念。转变作风的根本任务在于狠抓落实。任何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都是抓落实的结果。抓落实不能只凭工作热情,还要讲究科学的工作方法。机制本身就是由众多协调配套的制度所组成的,制度建立起来,必须坚决执行。在制度面前,没有特殊的人,没有特殊的事,愈能建立好制度,制度愈能管好人。从这个意义上讲,机制建设开辟了狠抓工作落实的新途径。二是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检察机关作风建设的新问题也在不断出现,为机制建设提供了新的课题,同时也为机制创新提供了良好机遇,要真正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就必须不断完善现有的机制,建立新的机制。
  加强机制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最重要的应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科学合理的实绩考评机制,二是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三是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四是严格周密的监督机制。这些机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为条件,其中,实绩考评机制是形成其它机制的基础和前提。加强机制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是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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