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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执行人员“高压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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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18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法制人生

  设置执行人员“高压线”
  吴兢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要求:“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近年来,执行难现象日益引起了各方关注。全国法院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下,积极依法执行各类生效法律文书,公正、高效地执结了大批案件,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当前仍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据统计,截至今年8月底,法院在已执结115万余件执行案件的情况下,尚有83万余件案件未执结,清理积案的压力很大。
  今天,我们特组织了一组关于执行的稿件,对执行难的问题进行探讨。——编者
  执行难的出现,原因有多种,诸如:债务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找、协助执行难、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等,而群众反映强烈的还有一点,那就是执行乱。执行乱,也是造成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
  执行乱有诸多表现:有的执行法官违法收取执行费用;有的则消极怠工,拖延执行;有的在分配执行财产时故意损害其他当事人利益;有的截留、挪用、侵吞、私分执行款物;有的利用执行工作之便为亲朋好友谋利……
  这些表现,虽然只是执行法官中的个别现象,但却给执行队伍的整体形象蒙上了一层阴影,引起了老百姓的强烈反感。
  令人欣喜的是,我们看到相关部门已经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正在下大力气解决。就在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实施了《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专门针对当前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法院执行人员设置了一条“高压线”。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介绍,该办法对执行人员违纪的规定几乎涉及了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除将前面所列的执行乱现象囊括其中外,还包括:故意或者过失错误立案;帮助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不依法出示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在评估、拍卖中故意损害当事人利益;故意拖延发还执行款物;制造假执行案件;利用法院执行人员身份私自为他人催要欠款、财物等等。同时,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严肃执纪,对违反该办法的各种行为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高压线”下,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将进一步走上法制轨道。而执行乱问题的有效解决,必会有力地促进解决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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