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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教育我们“依法办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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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18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征文

  女儿教育我们“依法办事”
  夏剑钦
  说起女儿教育我们“依法办事”,还得从我们家今年暑假发生的两件事说起:
  第一件事和吃有关。一个双休日,妻子买回一些青蛙肉。女儿看到后,首先发了一通议论:“我们老师说了,捕杀青蛙就是破坏生态平衡,人类应当保护青蛙。”女儿的话是对的。但我又说:“既然青蛙已被捕杀了,又不能复生,你妈买了也没有多大错。”“不对!如果大家都不去买,自然也就不会有人去捕杀青蛙。”吃饭时,不满10岁的女儿面对鲜美的蛙肉毫不动心,硬是一筷子都没动。
  另一件事是由看信问题引起的。我在外地培训时,托人捎给女儿一封信,希望女儿要好好学习。信到后,妻子顺手将信拆看了。谁知此举引起了女儿的不满。我回家后,妻子向我谈及此事时仍不以为然地说:“大人看看孩子的信有啥关系。”女儿当即反驳道:“你们大人懂不懂拆看别人的信是违法行为?”这使得我们羞愧汗颜。
  对这两件事,我和她妈既感到惊讶,又感到欣慰。小小年纪的她,恐怕不一定真正懂得法的含义,但由此所表现出“依法办事”的观念却是难能可贵的,这不能不说是全民普法宣传教育所取得的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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