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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行政执法大检查表明我国农业法制建设成就显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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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19
第5版(国民经济)
专栏:

  农业行政执法大检查表明
我国农业法制建设成就显著
本报讯记者石国胜报道:为了适应农业进入新阶段的形势和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加强农业执法监督,规范农业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农业执法水平,农业部最近在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大检查。检查表明,我国农业法制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步伐加快。
  检查显示,我国农村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体系建设逐步得到加强。目前31个省级农业厅局健全了农业法制工作机构,50%以上的市级和部分县级也成立了法制工作机构。在建立农业法制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各地从1999年起积极探索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专司执法。目前全国已有970多个县、市(地)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为了提高农业执法体系建设水平,浙江、福建、江苏、湖南、广西等省区在全省区推行以“有健全机构、有精干队伍、有配套设施、有完善高度、有工作成效”为内容的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使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由讲求数量向数量和质量并举迈进,取得了较好的示范效果。
  执法管理日趋规范化,执法效果明显提高。农业部陆续出台了《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统一印制了《农业行政执法证》,逐步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和执法证件。各地以实行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普遍开展了执法人员岗前法律培训,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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