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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行业应当积极引入竞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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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23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观点

  垄断行业应当积极引入竞争
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卓元
  ●随着科技的进步,不少原来属于自然垄断的行业都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或部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收费,改善服务,使消费者受益
  ●当前存在的问题,是在那些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行业中,一些主管部门为了谋取部门利益,运用行政手段,阻挠可以引入的市场竞争,名义上是自然垄断,实际上变成了行政垄断、部门垄断
  现阶段反垄断重点是反行政垄断
  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垄断有三大类。
第一类叫自然垄断。它是以输送网络系统的存在为基础以及与此相应的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性所决定的。首先,输送网络(如电网、电话线、自来水煤气管道、铁路等)业务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资,其中相当部分是沉淀成本,如果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进行重复投资,不仅会浪费资源,而且会使每家的网络系统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不能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规模经济要求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必须足够大,以有效降低产品的固定成本,进而降低产品单位成本。范围经济则要求将密切相关的业务很好聚合起来,进行一体化经营,以节约市场交易费用。因此,与自由竞争能促进效率不同,自然垄断行业由一家经营比多家厂商竞争更有效率,资源配置更为优化。
  第二类叫行政垄断。政府职能部门运用手中的权力搞强制交易,要消费者按照它审定的价格购买它指定的产品和服务。这也包括政府不准某些商品自由经营,或者不准某些商品进入它所管辖的地区销售,或授予本地企业一些业务垄断权等。
  第三类叫经济垄断。企业凭借其资本集中、生产集中和技术集中等经济优势,单独或合谋在生产经营和服务领域限制、排斥竞争的垄断,也称厂商垄断,包括企业之间搞限价、价格同盟等。
  中国现阶段反垄断的重点是反对和破除行政垄断。当然,这也有例外。比如,对烟草还要实行国家专卖,垄断经营。又如,食盐由国家定点生产。对于一般的行政垄断,包括地方封锁、部门市场分割、政府限制贸易等,都要坚决反对,因为这类垄断只会麻痹市场机制的作用,损害效率的提高,还会带来收入分配的不公。
  自然垄断行业也可引入竞争机制
  世界上越来越多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证明,随着科技的进步,不少原来属于自然垄断的行业,包括电信、电力、铁路、自来水和煤气供应等,都可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或部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从而大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和收费,改善服务,使消费者受益。
  研究表明,几乎所有的自然垄断性产业都既有自然垄断性业务,又有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在这些非自然垄断性业务中,都可以而且应当逐步引入市场竞争。
  自然垄断性业务是指那些固定网络性操作业务,如电力、煤气和自来水供应产业中的线路、管道等输送网络业务,电信产业中的有线通信网络业务和铁路运输产业中的铁轨网络业务,其它业务则属于非自然垄断性业务。以电力产业为例,电力产业包括电力设备供应、电力生产(供电)、高压输电、低压配电和电力供应等业务。其中只有高压输电和低压配电属于自然垄断性业务,而电力设备供应、电力生产和供应则是非自然垄断性业务,可由多家经营,如多家发电厂竞价上网等。又如铁路运输产业的主要业务领域包括铁路线路建设、铁路网络操作业务、铁路物资供应、铁路运输机车车辆生产与供应等,其中,只有铁路网络操作业务是自然垄断性业务,其它业务都可由多家企业生产经营,展开竞争。
  当前存在的问题,不是自然垄断妨碍市场竞争和提高效率,而是在那些被认为是自然垄断的行业中,一些主管部门为了谋取部门利益,或使部门利益固定化,运用行政手段,阻挠可以引入的市场竞争,名义上是自然垄断,实际上变成了行政垄断、部门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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