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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云在四川考察时强调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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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02-02
第2版(要闻)
专栏:

  姜春云在四川考察时强调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
新华社成都2月1日电(记者 陈树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姜春云近日在四川考察时强调,地方立法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展为主题,与时俱进,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姜春云对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新的形势任务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向纵深发展,急需通过立法引导、保障和规范其健康发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规模迅速扩大,需要抓紧搞好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经济结构调整和西部大开发也需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姜春云强调,搞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要着重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围绕中心,与时俱进,增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科学性,适时搞好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第二,从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有针对性地搞好立法工作,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提是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各个省市可以相互学习,但切忌照搬照抄。地方立法要有特色,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防止照抄照转,“大而全”、“小而全”。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立法要讲数量,更要注重质量。第三,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检验、衡量立法工作,以宪法、法律为依据,维护国家法制统一,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法规草案,要坚持原则,立法为公,坚决反对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第四,坚持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反映民情,集中民意民智。立法法对审议的程序,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制度,重要法律草案可以公开征求群众意见等都作了规定,要认真加以落实。正确处理统一审议与其他委员会审议的关系,既充分发挥统一审议在维护法制统一中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其他委员会的作用。第五,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依法办事与加强党的领导的关系。第六,必须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立法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使自己的思想观念、知识水平、工作能力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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