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8阅读
  • 0回复

宁波鄞州区变“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25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宁波鄞州区变“登记选民”为“选民登记”
本报讯近日,浙江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换届工作一改过去由选举工作小组按名单“登记选民”的现象,全面设立选民登记站,让具有选举权的公民主动前来作“选民登记”。全镇7个选区124个选举单位都设立了选民登记站,收到良好效果。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修改后的《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中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各选区设立选民登记站,办理选民登记”的规定,在工作部署中要求试点镇必须全面实行“选民登记”。选民主动登记得到了广大选民的认可,选民登记率,各村、居委会达到了70%左右,各企事业单位达到90%左右。(夏红霞)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