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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情一片护邻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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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25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晚情一片护邻里
熊长胜
今年七十六岁的薛协华是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上清镇渐浦村委会旺二村小组村民,十多年来,他克服眼病的困难,自学法律知识,义务帮助周围的村民依法维权二十多起。
一九九四年春播时,历山村五户农民到某种子公司以每公斤二十六元的价钱买了四十公斤稻种,到禾苗抽穗时他们发现,稻穗参差不齐。五户农民认为“良种”有问题,便一起到种子公司讨个说法,不想遭到种子公司的拒绝。农民们只好唉声叹气地回来。
薛协华闻讯后,到田里察看,问明情况,第二天,他带着五户农民又来到种子公司据法力争。种子公司经过调查,认为情况属实,农民们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依据充足准确,只好向五户农民作出了赔偿。事后,五户农民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我们碰到这样的事,只好自认倒霉。通过这件事,我们才懂得法律与我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其实,薛协华学法完全是自发的,主要是结合农家常遇到的问题,从电视里、书本上,边学边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真还派上了用场。村民前来法律咨询的、写诉状的,薛协华都无偿服务。
一位村民从镇上买了一台彩电,可回到家里一放,需要用手拍打两下才有图像。这位村民为这台“要拍打的电视机”很伤脑筋,跑到镇上找店主,店主坚持不肯退换。这个村民求薛协华拿个主意,薛协华带着这个村民来到鹰潭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出面找到店主,事情得到了解决。
一次,附近一个村民行色慌张地跑到薛协华家里,说当地派出所要罚他二千元钱,原因是一个村民偷他鱼塘的鱼,被他当场抓住责骂了几句,对方与派出所关系好,反过来说挨了打。薛协华告诉那位村民应怎样说。第二天,派出所来人了,那位村民要看伤情鉴定书和治安罚款通知单,果然免去了一场虚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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