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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农民学法律自当调解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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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2-25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南江
  农民学法律自当调解员
蒋松涛
  “这条路是唯一通向我家的路,你要把这间房子建在这儿,势必使我难以通行,也违了法。”11月28日,四川省南江县花桥乡五村农民赵子林对邻居蒋东风说着,并翻开《民法通则》说:“看,根据这条这款,你不能在这儿建房。”
  蒋东风看完后表示:原以为房子修在自己的(承包的)土地上没啥,没想到差点违了法。反正这房子是用来看鱼池的,我马上修到池塘那边去。一个小小的矛盾,就这样在瞬间烟消云散了。
  这是南江县农民自己分析问题,依法化解矛盾的一个例子。像这样的农民依法解决消化矛盾的例子,在南江屡见不鲜、举不胜举。这是南江县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结果。
  近年来,南江县针对农村问题多、矛盾频繁,而有关调解部门人力不足的现象,大力推进“四五”普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干部学法,要求进村入户宣传,送法制书籍,订法制报刊,讲法制故事,使农民法制意识显著增强,能够做到自我调解。
  目前在南江县农村,“农民遇事敢问,遇问题敢解决”渐成习惯。南江镇黄金村二社财务公布栏里公布了向县液化站出租土地收入6.2万元,引起了村民的怀疑。村民杜凤云问村委会主任:怎么少公布了2.8万元?村民议事会立即查实:应收9万元;资金目前到位了6.2万元,还差2.8万元,村民疑云顿散。南江镇元山村一位村民称“包儿客”(小偷)的,曾被派出所拘留过,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邻居帮助后,如今学了手艺致了富,还成了村里修路的爆破员。现在,南江县农村法制案件与前些年相比大幅度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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